丽水建立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每月定期交叉督查常态机制
5月下旬,由丽水市镇治办牵头, 9个县(市、区)镇治办、部分2017年达标考核乡镇分管领导共同参与的9支交叉督查组,完成9个县(市、区)35个整治乡镇的县(市、区)交叉督查。标志着丽水市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互比互学、比学赶创”月定期交叉督查机制全面运行。
市镇治办对交叉督查进行部署
本次交叉督查对县(市、区)镇治办二、三批整治乡镇规划备案、第一批整治乡镇“线乱拉”规划备案、整治乡镇项目库建立情况等阶段性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全面的督查。对所督查乡镇整治工作推进情况依据《丽水市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乡镇动态考评计分表》从加强规划设计引领、整治环境卫生、整治城镇秩序、整治乡容镇貌四个大方面18个分项52个小项进行台账资料核对、实地对照核查,并进行动态考评打分。以“随手拍”的形式拍摄汇总交办“六乱”问题点位467个,同时对相关乡镇前期交办的问题点位进行了整改情况核查。
图为: 景宁督查组督查缙云
缙云督查组督查龙泉
莲都督查组督查松阳
龙泉督查组督查青田
每月先集中培训、再部署开展交叉督查。建立市、县、乡三级联动县(市、区)每月常态交叉督查机制,不仅仅是狭义的一种督查手段。交叉督查即起到督查、指导工作推进,又起到交流、借鉴学习的双重作用。特别是整治乡镇分管领导参与督查,更对乡镇这一级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的实施主体有着极大的推进作用,更易掌握整治要领。营造起“互比互学、比学赶超”的整治氛围。
青田督查组督查遂昌
庆元督查组督查莲都
遂昌督查组督查云和
云和督查组督查庆元
松阳督查组督查景宁
6月份起,全市2017年度考核达标的50个乡镇(街道)全部纳入每月交叉督查对象。
交叉督查具有四大特色:
一是查问题。查问题是指查找乡镇整治范围包括镇(乡、街道)中村、镇(乡、街道)村结合部、背街小巷、房前屋后等重点区域,依然存在的“道乱占”、“车乱开”、“摊乱摆”、“房乱建”、“线乱拉”以及各类“脏乱差”问题,并通过“找短板、促提升”随手拍的形式,汇总予以交办,限期整改,实行销号制。
二是查整改。查整改是指核查市镇治办交办问题点位限期整改完成情况。
三是查推进。查推进是指督查县市区镇治办根据省、市镇治办阶段性工作要求的推进情况和存在问题。督查整治乡镇工作推进情况,并依据《丽水市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乡镇动态考评计分表》进行动态考评现场打分,现场指出存在的不足,促进乡镇整改,以期最终实现整治达标目的。
四是常态化。每月中旬部署、下旬实施。每次督查活动结束后,各督查组在3个工作日内形成督查汇报,督查情况纳入工作专报内容,并进行每月工作通报,问题点位实行交办制。(省整治办 推荐 编辑 张婷婷)